关于2013年春季厦门普通中小学教辅征订的补充通知
区属各中小学:
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,根据省教育厅、省新闻出版局、省物价局、省政府纠风办联合下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的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闽教基〔2012〕29号,)精神,新华书店按照厦门市2012-2013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编制了2013年春季进校教辅材料征订单(见附件1、2、3),各校应严格按照此教辅材料征订单品种组织征订,并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,组织有购买推荐教辅材料意向的学生填写"代购申请单"(附件4),统计申请购买的学生数,于9月27日前将订单送交432教育科汇总,
学生申请购买推荐的教辅材料,学校要提供无偿代购服务,按照政府指导价收款,要严格代购服务纪律,学校组织统一代购,不得从中牟利。未列入推荐目录的教辅材料,学校不得组织统一代购。
附件:1.13春教材教辅订单_(高中).xls
2.13春教材教辅订单(初中).xls
3.13春教材教辅订单_(小学).xls
4.代购申请单.xls
湖里区教育局
2012年9月24日